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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頭食品
(一)來源不明、標示不完整。無進口商或製造廠商之名稱、地址等。
(二)嚴重凹凸罐、銹罐。
(三)自動販售機之不當保溫販售。
(四)酸化罐頭未酸化完全(酸度在4.6以上)。

◎冷凍食品
(一)結霜。
(二)包裝不完整(塑膠袋打洞或以訂書機封口)。
(三)解凍不當。
(四)二重標示保存販售(同時標示冷藏與冷凍之保存條件易造成品質不易控制而冷凍食品必保存於-18C以下。
(五)未依製造業原來制定之保存條件販售。

◎冷藏食品
(一)超過保存期限。
(二)冷藏不當。
(三)有異味。
(四)未依製造業原來制定之保存條件販售。

◎蜜餞
(一)違法使用人工甘味料、防腐劑、色素、漂白劑等。
(二)異物及蚊蟲污染原料。

◎醃漬食品
(一)酸菜一非法使用黃色色素鹽基性芥黃(Auramine)。
(二)黃蘿蔔一非法使用黃色色素鹽基性芥黃(Auramine)。
(三)蘿蔔乾一非法使用吊白塊漂白。
(四)罐裝一沒有酸化。

◎烘焙食品
(一)油脂酸敗而產生油耗味。
(二)餅乾失去脆度。
(三)烤盤不潔一底面黑色。
(四)使用不潔或不良的包裝紙及盒子。
(五)未包裝品未備專用、清潔的夾子或籃、盤子,供應消費者取用。
(六)不新鮮或超過保存期限。

◎糖果
(一)包裝紙顏色滲出而接觸食品。
(二)使用非法定色素。

◎麵類製品
(一)違規使用硼砂、防腐劑(苯甲酸鹽等)。
(二)非法使用H202(過氧化氫)為漂白劑或殺菌劑。
(三)使用未取得衛生署許可字號之純鹼一氫氧化鈉(NaOH)
(四)油麵、生麵(陽春麵)使用無衛生署許可字號之重合磷酸鹽。

◎速食麵
(一)油脂酸敗。
(二)軟化。
(三)陽光直接照射。

◎黃豆加工食品
(一)豆干、豆皮類超量使用防腐劑。
(二)違法使用非法定色素鹽基性芥黃及紅色二號。
(三)豆干絲、豆皮類、豆干卷等非法使用H2O2,以及吊白塊漂白
(四)印有橘紅色大戳印之黃豆干,大部分皆有違規色素使用之情形。

◎水產煉製加工品
(一)非法使用H2O2,漂白。
(二)非法添加硼砂增加脆度。

◎肉製品
(一)超量使用保色劑亞硝酸鹽,即食性之高水活性食品,如無冷藏或 冷凍之西式火腿、香腸,若貯藏不當仍會造成微生物之增殖或食品中毒之可能。
(二) 超量使用防腐劑。

◎洋姑、蘿蔔
使用螢光增白劑漂白。

◎皮蛋
含鉛、銅量超過衛生標準。

◎兒童玩具食品
(一)防腐劑、色素、漂白劑等問題。
(二)所附之玩具可能對小朋友造成傷害。

◎板條
非法添加硼砂。

◎鹼粽
非法添加硼砂。

◎麵腸
(一)違規使用H2O2 漂白。
(二)違規添加防腐劑。

◎食用油脂
(一)散裝、來歷不明。
(二)標示不完整,強調降低膽固醇。

◎乳製品
(一)超過保存期限。
(二)保存溫度不當。
(三)內容物與標示不符。

◎特殊營養食品
(一)未向行政院衛生署核備。
(二)來源不明,標示不完整。

◎醱酵食品
來源不明,標示不完整。

◎飲料
(一)廣告違反規定,影射醫療效果。
(二)無衛生署查驗登記字號之低酸性飲料。

◎加工鹹魚
違法使用黃色色素鹽基性芥黃及紅色二號。

◎新鮮蔬菜水果
違法使用任何色素、殘留農藥。

◎新鮮活蝦
歐索林酸超量。

◎餐盒食品
(一)長時間置於室溫下販售,使得病原菌得以大量繁殖。
(二)來歷不明,未標示製造商名稱、地址。
(三)包裝容器以釘書針縫合。

◎味精
未經衛生署查驗登記並取得字號。

◎蛋品
沙門氏菌污染。

◎花生、玉米及其製品
黃麴毒素污染。

◎生鮮肉品
(一)未經屠宰衛生檢查。
(二)磺胺劑超量。

◎進口食品
(一)來源不明,標示不完整。(如無進口商及製造廠名稱、地址..等)
(二)超過保存期限。
(三)未以中文顯著標示,內容物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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